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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总则
(一)青艾工程是中华慈善总会、中国教育学会联合主办的一项对青少年进行性健康教育和艾滋病防治教育的社会公益事业。它的宗旨是:在防治艾滋病的活动中充分发挥慈善机制、教育系统、专业职能机构的作用,动员全社会力量,协调各方面资源,通过积极募集资金与物资,推动艾滋病防治教育,鼓励、支持和引导个人、企业、政府机构及各种慈善机构为保护青少年健康、提高全民素质做出贡献。 (二)青艾工程的基本任务: 1.搜集、总结、筛选中国和世界范围内针对艾滋病防治教育的科教研成果,通过学校试点,找出适合中国国情、与学生年龄特点相适应的推广模式; 2.通过开展专业培训、技术咨询、网络建设、内部通讯、相关材料和读本编写、区域教育改革试验等方式,将试点成果逐步大面积、规模化地介绍到高等院校、中等职业学校和普通中学;重点支持偏远、贫困地区的学校开展艾滋病防治教育工作;为一些重点地区的艾滋病致孤儿童提供直接救助等; 3.组织国内、国际学术交流活动,促进与中外有关团体和个人间的友好往来、合作; 4.重点介绍和推广与青少年艾滋病防治教育有关的先进理念、生活方式、“四免一关怀”精神等; 5.奖励青少年艾滋病防治教育工作成绩突出的先进集体和个人; 6.开展符合本工程宗旨的其他活动。
二、青艾工程的工作机构 1、青艾工程实施领导小组、青艾工程全球办公室。 2、青艾工程并在各省(市、区)、省级单位(系统)和辖国家级贫困县的地(市)分设省级、地市级联席会议。青艾工程不设县级联席会议。 (1)青艾工程办公室建议,在公益慈善理念相对先进的地区成立青艾工程联席会议,依托一个法人单位(如教育学会、慈善总会、省级人民医院等)或政府机构(如教育局)建立一个松散的、志愿者性质的联络组,动员社会资源,将青少年艾滋病防治教育、性健康教育在学校当中踏踏实实地做起来。 (2)联席会议职能含宣传、筹资、财务管理、项目执行、救助及进行社会监督等职能。 (3)各地联席会议应每年向青艾工程办公室填写年报表,并自觉接受新闻单位和捐赠者的监督。 3、其他专门的工作机构。
三、青艾工程的基金管理 (一)青艾工程基金统归中华慈善总会管理。 (二)对基金的使用应具备以下条件: 1、申请资金是为明确的筹资、学校资助项目的进行,或为救助目标明确的受艾滋病影响的儿童及老人。申请报告一般由各地联席会议提交,由青艾工程办公室财务组进行初审。小额或常规项目经费经办公室主任批准后直接由办公室财务组支取;费用支出超过十万元的大额项目的开展,应事先经领导小组会议同意后,由中华慈善总会划拨专项资金; 2、联席会议所募资金,均应直接从捐赠者进入中华慈善总会统一帐户。除捐赠者特别要求的以外,此部分基金原则上应当用于当地项目的开展; 3、青艾工程办公室财务组接受中华慈善总会财务部门的的管理,并严格执行各项管理规则; 4、青艾工程财务上采用四级财务审计体系,所有财务细节受青艾工程办公室财务审计小组、中华慈善总会及其对应审计机构监督审计。
四、青艾工程的项目与活动资助流程 (一)资助学校进行艾滋病防治教育 以地市级行政区划为单位开展项目,由省级或地级联席会议指定工作组负责项目实施。 工作组计划的每期开展学校,原则上不应少于5所。工作组依据当期到帐经费和资源,对受助学校进行平均分配。 1、根据学校主动申请、教育局提供之建议名单、本期到位资金规模,填写《××地区第×期青艾工程学校资助计划》,以网站公布、教育局发文、单独发函等三种形式,对区内所有大、中、小学进行宣传; 2、学校填写《青艾工程资助学校申报表》,上报工作组; 3、工作组与学校进一步确认其资源配置、工作计划,根据本期资金规模,主动申请学校、教育局提供建议名单等信息,拟定参与学校,报当地联席会议批准; 4、向该地区所有提交申请之学校进行公示; 5、由联席会议安排当地或上级基金会给付资助,工作组指导及监控项目实施。 6、工作小组每季度汇总各受助学校的活动情况,向办公室提交项目报告。
(二)资助师资培训、媒体宣传和青艾工程品牌推广活动 1、师资培训、媒体宣传和品牌推广活动,由青艾工程办公室统一进行季度规划,包括活动计划、财务预算、效果预期等,并于青艾工程网站进行公示; 2、活动所需经费超过所需经费超过五万元的,应由青艾工程办公室报青艾工程领导小组批准; 3、各地联席会议主持举办的活动,应在事后提供活动资料、财务报告等材料。
(三)资助受艾滋病影响儿童完成学业 1、受艾滋病影响儿童享受青艾工程资助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1)应接受九年义务制教育或大学在读生,家庭成员中有艾滋病感染患者、或本人感染艾滋病毒,且家庭贫困的大中小学生; (2)由学生本人在当地民政部门或所在学校协助下提出申请。 2、获得程序: (1)中小学生由学生本人向学校办公室或教务处提出书面申请,由学校办公室提交当地联席会议工作小组核定后,填写青艾工程办公室统一印制的《青艾工程助学金申请表》一式四份,报当地联席会议审批。 (2)大学生奖学金由学生本人提出书面申请,由所在高校教务处核定后,填写《青艾工程助学金申请表》一式四份,报当地青艾工程联席会议审批。 (3)审请一经审批,即通知有关单位及学生本人,并向学生颁发中国青艾工程办公室统一印制的《青艾工程助学金受助证书》,并按规定给予资助。
(四)资助艾滋孤老维持其基本生活保障 1、艾滋孤老享受青艾工程资助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1)年满50周岁,家庭成员中有艾滋病感染患者、或本人感染艾滋病毒,丧失部分或全部劳动能力,家庭贫困的; (2)由其本人在所在乡镇级民政部门/政府办公室协助下提出申请。 2、获得程序: (1)由乡镇级民政部门提供人选、协助申请人填写《青艾工程孤老生活保障金申请表》一式四份,报当地青艾工程联席会议审批; (2)申请一经审批,即通知有关单位及其本人,按规定给予资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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