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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25日,据云南省镇雄县公安局通报:2022年5月6日10时许,镇雄县公安局花山派出所接花山乡村民黄某军报警称:其堂妹黄某某被同村村民蔡某洪强奸。镇雄县公安局受案并立即开展调查,于5月7日立案侦查。
经侦查,蔡某洪有重大作案嫌疑。目前,镇雄县公安局已对其采取刑事拘留强制措施,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2022年6月1日,是新版《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颁布实施一周年的日子,也是教育部《未成年人学校保护规定》公布一周年的日子;而这两部法规,都明确提出了开展性教育的要求,以帮助未成年人“提高防范性侵害、性骚扰的自我保护意识和能力”。在此背景下依然发生16岁初中生遭受性侵产子事件,特别令人痛心。
“少女意外怀孕产子”“16岁宿舍大出血”“性侵”,这些词语无不让人触目惊心,该事件充分暴露出家庭学校监护与性教育的严重缺失,让人们再次强烈意识到未成年人性教育工作的重要性紧迫感。
北京青爱教育基金会长期关注青少年健康教育事业,拥有该领域众多全国知名专家,所探索的“青少年性教育防艾模式”在全国二十多个省市自治区的千余所学校得到了广泛应用和实践,累计培训师资13000余人次,直接受益学生、教师和家长3000万余人次。近日,基金会特别组织多位性教育领域专家对此事件展开案件解析和对策研讨。
张玫玫|中国青爱工程学术委员会专家、首都师范大学心理学院副教授、中国性学会青少年性健康教育专委会主任
惊悉16岁初一女生被性侵在学校宿舍里生子的消息,作为多年从事青少年性教育的教师,心疼之余,关注了其中几个点:1.小学六年级就被强奸,之后又遭遇两次,并于初一第一学期生子;2.作案者是受害者小学同学的父亲,被恐吓没有告诉家长或老师;3.父母和老师没有关注到女孩受害后身体和心理的变化;4.哥哥关心妹妹的方式仅限于定期电话联系;5.哥哥得知此事后果断报警。反思以上五个细节,到底如何改变才能有效避免悲剧的发生,以及减轻女孩受到的伤害呢?
首先,强烈要求依法严惩肇事的同学父亲蔡某,以维护受害女孩和所有女孩的权益。
其二,该悲剧发生,可明显看出以下原因:受害者小梦(文中化名)没有接受过足够的性教育,包括自我保护的意识和方法、被迫发生性交行为要告诉父母或老师、性侵害者应该受到法律审判;发生性交行为后可能会怀孕、有过性交行为月经不来要考虑是否怀孕、非意愿怀孕后应该怎样保护自己、如果生产可能有生命危险要去医院等等。目前,很多家长特别是广大农村地区家长不知道该怎样给子女讲解这些性教育内容,急需为农村家长普及相关知识。
其三,基于当前农村及城镇很多家长不知如何开展家庭性教育的现实,学校需要承担起对学生,乃至同时对家长开展性教育的责任。尤其住校生,远离家长在校时间长,在校与异性同学接触、回家途中与社会人接触和在家留守无父母保护时,当有人提出性要求该怎么办?本案例中的受害者小梦的受害过程,反映出她完全不知该如何保护自己和受到性侵后如何自救。如果学校开展了上述内容的性教育,小梦的悲剧就有可能避免。而且没有接受过性教育的学生毕业进入社会后,可能会遭遇到更多种形式的性侵,绝不能让他们从伤害中学习,因为此类伤疼代价巨大甚至终身难以治愈。
其四,学校教师需要接受性教育,掌握科学方法敏锐观察学生的态度、行为、学习成绩和身体变化,帮助学生及时摆脱困境。尤其对住校生,重点是农村生源的住校生,德育、教学和生活管理等老师都需要具备性教育素质,能够及时发现问题,解决问题,避免学生受到伤害。
其五,哥哥的报警及时消除了案犯继续作案的可能。妹妹的受害引起了学校及有关部门的重视,其相关抚慰和治疗能够也随即展开。
所以,我们呼吁在中小学必须重视开展性教育,通过专题课、讲座、学科渗透、班会等形式,传授身体、性别、关系、安全和审美等方面的知识。加强师资培训,通过继续教育和在师范院校开设性教育必修通识课,尽快让在职教师和准教师基本掌握开展性教育的理念、知识和方法。同时,我们呼吁要重视家长性教育工作,改变目前多数家长很少接受科学系统性教育和对性教育存有很多偏见的现状。
对于广大农村,我们建议在大学生支教培训中加入学生性教育和家庭性教育的内容,并鼓励具备未成年人性教育资质的社会组织和有识之士深入广大农村开展家长培训。
苟萍|成都大学心理学教授、四川省青少年性教育普及基地主任、青爱工程四川省基地主任
16岁初中生小梦遭受性侵并在学校产子,这起事件发展到如此地步、产生如此严重后果,原因教训很多,我们仅讨论与性教育有关的问题。
一、在这起事件中,青少年接受性教育能发挥什么作用?
性教育并非是防性侵教育,性教育的目的不仅是让青少年成长更安全,还要让青少年成长更健康。但是,“性教育”一词首次进入国家法律法规,就是为“防范性侵害”。所以,至少“对未成年人开展适合其年龄的性教育,提高未成年人防范性侵害、性骚扰的自我保护意识和能力”是学校、幼儿园的法定责任。如果学校认真履责,小梦有机会接受了有质量的性教育,这起事件的发生和发展就会和现在不一样。
(一)有一定机会避免受到侵害
首先,小梦可拒绝独自乘坐加害者的车辆返校。小梦第一次受侵害是在搭乘加害者的车返回学校的途中。与成年男性单独相处于封闭空间,对于未成年女性是一大受侵害风险情境。防性侵教育能帮助青少年提高识别风险情境的能力,避免身陷险境。如果小梦有这样的自我保护意识,得知乘客只有自己一人,这样出行存在一定风险,就可能选择其他返校方式,不给对方加害机会(但是,小梦后来又被侵犯两次,直到不再回家侵犯才没有再发生,说明因为某些原因搭乘加害者车辆返校是小梦唯一的选择。因此,这个可能性很小)。
其次,小梦有机会打消对方加害意图,从而逃过一劫。面对性侵害,毫无戒备的小姑娘必然惊慌失措;性侵一旦开始,反抗往往也是徒劳的。这是一起典型的熟人作案,作案者胆敢作案,通常是有较大把握可让受害者家人不能发现自己的罪行。如果小梦接受过性教育,受到过防性侵的训练,有可能在加害者刚有苗头的时候就觉察到风险,也能更冷静、更有自信地给予拒绝和警告,这就有可能让加害者觉得受害人不好惹,罪行败露的可能性大,从而知难而退。
当然,这只能说是有一定机会,而不是受过性教育就一定能幸免于难。毕竟侵害者是有预谋的,受害人只能被动做出反应。更何况受害人只是一个十多岁未经世事的小女孩。
(二)完全可以避免继续受侵害和造成怀孕产子的结果
如果说第一次侵害即使受过防性侵教育也只能是有一定机会避免,那后续的侵害和后果则是完全可以避免。
首先,性教育会让小梦懂得求助和留存证据,让加害者被绳之以法。
小梦一而再再而三受到侵犯都没有向任何人求助和报告,唯一的自保方式便是不再回家,这是何等无助!通过性教育可以帮助孩子懂得在不激怒对方的前提下避免受到进一步伤害,还懂得留存证据和向合适的人求助,让侵害者无处遁形。这一点,可以说是防性侵教育中最重要的一环。通过防性侵教育让孩子避免受到一切侵害的期望是不切实际的,尤其对于低龄的孩子更是如此:一个孩子无论再聪明厉害,也不可能斗得过处心积虑算计他(她)的成年人,所以确保孩子安全最有效的方式还是加强监护。但是通过有效的性教育赋能,能让孩子在受到侵害之后懂得求助,即使加害者的威胁也不能封住孩子的嘴,那父母和其他成年人就有机会去保护他(她)不被继续伤害,侵害事件有机会进入司法程序,让加害者受到法律制裁。
其次,性教育会让小梦了解避孕方式,能避免非意愿妊娠的发生。
尤其是让许多网友扼腕的地方,就是小梦不懂得受侵害可能会导致怀孕,发现怀孕后仍然不敢寻求帮助,以至于一个简单的处理就能避免的事,却演变为让小梦承受了巨大风险怀孕产子,并且还不得不面对后患无穷的困境。
(三)降低性侵事件的心理伤害
小梦在视频中有一句话很令人心疼:“这是一个很不幸也很丢人的事情,我被人强奸了。”被强奸的确是一个不幸的事情,但是小梦何错之有?怎么就丢人了?可怕之处在于,小梦身边指责她的声音甚至高过了对加害者的谴责,这就不难理解小梦为何将自己的遭遇看成是“丢人的事情”。
如果接受了良好的性教育,至少能让小梦不因自己的遭遇感到耻辱自责,甚至能勇敢地面对那些“指责受害者”的声音,坚定相信“被侵害不是受害人的错、而是加害者的罪恶”,不再拿加害者的罪行继续在心理上折磨自己!只有她不再认为自己的遭遇“丢人”,才有可能走出阴影,抬起头来面对之后的人生。
二、学校在这起事件中本可以为小梦提供什么帮助?
其实,在新版“未保法”实施之前,国家就曾出台法规要求学校开展防性侵教育。
2013年 9 月,教育部、公安部、共青团中央、全国妇联四部门联合发布《关于做好预防少年儿童遭受性侵工作的意见》,要求教育部门要“科学做好预防性侵犯教育”“定期开展隐患摸底排查”等,在构建长效机制方面,特别提出“各地教育部门要将预防性侵犯教育作为安全教育的重要内容,在开学后、放假前等重点时段集中开展,纳入对新上岗教职工和新入学学生的培训教育中。”这些要求,但凡落实一点两点,都有可能减少小梦遭遇性侵的风险,或者在受到侵害后小梦能及时向学校老师求助,尽早得以司法介入;最不济,能及时发现小梦的异样,也不至于最后发展为宿舍产子。
2020年5月,国家监察委、最高检、教育部、公安部等9部门联合印发《关于建立侵害未成年人案件强制报告制度的意见(试行)》,其中提出的9种强制报告情况中,前3条都是关于未成年人性侵害的。强制报告制度还写入了新版《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第11条。如果小梦受侵害后报告校方,或者校方在排查中尽早发现小梦受侵害的事实,及时履行强制报告责任,也会让小梦尽早得到帮助,也能更快将侵害者绳之以法。
学校承担起开展性教育的责任,关注学生的安全与健康,及时排查隐患,发现学生受侵害的情况并及时报告和提供帮助……这些都是学校在这起事件中原本可以发挥作用的地方。当然,学校要能履责,也需要先赋能:教师自己都没有接受过性教育,没有相关的学习和训练,如何能够对学生开展性教育?
三、家庭性教育有助于预防这起事件的发生吗?
毫无疑问,若是家长有对孩子进行家庭性教育的意识和能力,加害者很难有侵害小梦的机会。小梦以留在学校不回家的方式来避免继续受侵害,说明加害者每次都是利用小梦搭车返校的机会实施侵害的。更可以猜测,小梦单独搭乘加害者的车返校也是加害者有意为之;而小梦的家长因为缺乏防范意识,为了一个“搭便车”的机会,却无意中做了侵害自己女儿的帮凶,才会让小梦不能拒绝搭车,也没法改变返校交通方式,以致反复受到侵害。
再者,家庭中有讨论和沟通性问题的氛围,孩子也不至于反复受到侵害还不敢告诉家里人。封上小梦的嘴使其不敢发声的,除了加害者的威胁,更多的是家庭中对性话题的禁忌所带来的性耻感。在这样的家庭中,谈论性是不被允许的,甚至会受到鄙视和责骂;说出受害经历所要面对的,比性侵本身更让人恐惧。
别以为只有偏僻落后的地方才会这样,2017年1月网上曝出北京市17岁女高中生被性侵,加害者竟是父母高薪聘请的补课名师,而女孩受侵害长达一年之久。女孩除了反复要求停止补课或换老师,竟也没直接告诉家长补课老师的所作所为。最后还是女孩要求父母在自己房间装上监控,才让罪行曝光。人们往往质疑受害人为何不向父母求助,却很少反思是什么堵上了孩子的嘴,让他们宁愿长期受侵害也不敢告诉父母?
四、在这起事件中,性教育的意义仅在于帮助受害人避免或降低受性侵的风险吗?
提到防性侵教育,教师和家长的普遍认知就是帮助青少年提高防范意识和能力,避免受到侵害。然而,没有加害者,就不会有性侵事件发生,更不会有受害人!防性侵教育一方面要帮助青少年提高自我保护意识和能力,另一方面也要教育青少年学会尊重别人,遵纪守法,以合理的方式满足性需要,而不会为了一己之私欲去侵害别人、危害社会!这同样是防性侵教育十分重要的一部分!
白 璐|中国青爱工程学术委员会专家、中国性学会青少年性健康教育专委会秘书长、中国家庭教育学会家校社专委会理事
“16岁女孩儿在学校宿舍分娩”事件,有三个问题值得我们深思。
第一,为什么在小梦分娩之后,她意外怀孕的事实才被发现?我们知道,虽然有些女性在怀孕的时候运动并不凸显,也许像学校说到的,因为校服很宽松,所以没有发现她身材的变化。实际上,我们在小梦和他哥哥的采访中会发现,在性侵发生之后,小梦的身上发生了非常多比较明显的征兆,比如她开始躲在学校不回家,她扔掉了手机,她的成绩开始下降等等。实际上的征兆可能比这还要多,但是学校和老师都没有发现,或者也许他们发现了小梦有些不对,但他们只是认为这可能是青春期自然的变化,并没有去多想。
第二,小梦为什么没有反抗?在网上的评论区里,很多人写道,为什么小梦不激烈反抗呢?如果这样的话,侵害者也许就不敢继续实施性侵了。实际上,在性侵发生的时候去反抗是非常难的一件事情,对于成年人尚且如此,对于未成年的孩子们来说更是难上加难。为什么呢?首先,侵害人和受害者往往有着身体上、力量上很大的差距,让受害者很难进行反抗。其次,侵害者往往会用言语来威胁、恐吓受害人,尤其当侵害者是熟人的时候,这样的威胁恐吓往往会更加的奏效。如果一个孩子在小的时候接受过性教育和防性侵的教育,她还有可能在侵害刚刚发生或者刚有苗头的时候,通过坚定的拒绝,大声地求助跑开来进行自救。但如果一个孩子从来没有学过这样的知识和方法,她自救的可能性几乎为零。
第三,小梦为什么没有求助?如果在第一次侵害发生之后,小梦就及时求助,那第二、第三次侵害就有可能被阻止。值得注意的是,求助并不是孩子天生就会的事情,尤其是面对性侵事件。社会上有太多对于侵害者责备的声音,让孩子们不敢去做。尤其是如果她们在家庭中听到过家长对于这类事件毁灭性的描述的话,她们就更不敢发声了。如果我们能够在家庭中开展性教育,让孩子知道关于性的任何困惑、问题,包括伤害,都可以及时向家长求助,不会受到任何的指责,并且我们告诉孩子,在性侵害发生的时候,受害者没有任何的错,都是侵害者的错。这个时候孩子们才有可能有勇气和有能力去向家长求助,让侵害尽早被制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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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廖水兰
审核:邢海燕、雷志田
终审:张银俊
出品:北京青爱教育基金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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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爱工程(全称:中国青少年艾滋病防治教育工程)创立于2006年,民进中央为青爱工程支持单位。2011年,在中华儿慈会设立“青爱工程专项基金”。2014年,在北京市民政局注册成立北京青爱教育基金会,主管单位为北京市教育委员会。
青爱工程通过在学校和社区援建设立青爱小屋,组织开展培训师资、家长课堂、教辅出版、课程开发、课题研究、困境助学等活动,推动艾滋病防治、性健康、心理健康、公益慈善和传统文化教育的开展。青爱工程现已在全国28个省份80个地区的学校和社区援建青爱小屋1221所,设立项目基地、工作站57家,累计培训师资13000余人次,资助困境儿童、青少年34000余人次,直接受益学生、教师和家长3000万余人次。
青爱工程探索出的“青少年性教育防艾模式”在全国二十多个省市自治区的千余所学校得到了广泛应用和实践,获得了政府领导、社会公众和国际组织的肯定与支持。2014年,李克强总理、刘延东副总理对青爱工程作出批示支持。2016年,联合国副秘书长、联合国艾滋病规划署执行主任米歇尔·西迪贝肯定“青爱工程在学校开展艾滋病防治和性教育的经验和做法值得在全世界推广”。2018年,北京青爱教育基金会被评为4A级社会组织。2019年,北京青爱教育基金会获得联合国经济和社会理事会特别咨商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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