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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艾小屋”项目管理办法

返回列表加入收藏加入收藏 来源:青爱 发布日期:2009-08-18 浏览:-|

[青艾学字071102号]

中国青少年艾滋病防治教育工程“青艾小屋”项目管理办法

(征求意见稿)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中国青少年艾滋病防治教育工程(简称:青艾工程)的基本任务是:充分发挥慈善机构、教育系统、专业职能机构的作用,动员全社会力量,以无偿形式,把青少年防治艾滋病教育有关科研成果,以编印教材或相关读本、培训师资、指导开展课堂或专题教学活动等办法介绍到一万所高等院校、中等职业学校和普通中学,开展大面积、规模化、系统性的艾滋病防治教育、性健康教育和公益慈善理念的培育。并给予部分艾滋孤儿孤老以救济性补助。

第二条 为加强青艾工程学校工作的管理,有组织、有计划地推动实施青艾工程学校工作的主要项目“青艾小屋”,并将其建立和运行纳入科学化、规范化轨道,特制定本办法。

第三条 青艾小屋项目的实施,必须以《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国务院《艾滋病防治条例》的两个十三条为法律基础,以青艾工程发展纲要为指导,按照本管理办法要求,深入研究学校艾滋病防治教育和性健康教育工作中的实际问题,保障每一位青少年顺利接受艾滋病防治教育、性健康教育,和公益慈善理念的培育。

第四条 青艾小屋项目工作重点是全国各高等院校、中等职业学校和普通中学。各级教育行政部门、疾控中心、研究机构与非赢利性社会组织亦可申请参加青艾小屋项目试点。青艾小屋项目主要工作路径是:在学校或相关单位内部,设立专门的“青艾小屋”并挂牌,由项目组负责人牵头、培训专职老师进行教学研究,并面向青少年开展校内外教学实践活动,最终形成专门的、长期的青少年艾滋病防治教育、性健康教育及公益慈善理念培育的工作模式。

第二章 组织

第五条 青艾工程办公室设立专家委员会,聘请专家参与研讨和实际指导学校艾滋病防治、性健康教育及公益慈善理念培育的课题研究和活动开展。专家委员会主要职责有:研讨、制定青艾工程在学校实施教育的具体技术路径、教育原则;青少年防艾与性健康知识咨询;重点成果的鉴定、评选和宣传推广;指导全国范围内青艾小屋项目组的教学与组织工作;在相关培训工作中担任培训师资;指导青艾小屋当中的公益慈善教育等。

第六条 青艾工程办公室学校工作部具体负责全国范围青艾小屋项目的组织管理工作。

第七条 青艾小屋项目分为“青艾工程示范基地”(以下称示范基地)和“青艾小屋”、“社区青艾小屋”共三类。青艾工程学校工作部委托各地示范基地或其他分支机构,依照本办法对周边青艾小屋项目组实施管理和辅导。所有各类项目,自开展之日起一年内,在青艾工程办公室各类文件中,均将注明为“试点”。青艾工程的分级管理思路,见表一。

表一 青艾工程分级管理思路

活动主体主要活动成果形式资质要求资金情况通讯情况管理依据归口管理

协调中心社会法人筹募善款、品牌活动善款、社会活动法人单位、押金收支两条线;所有善款进中慈账号;拨给行政经费在青艾工程官方网站建立子站《青艾工程协调中心管理办法》青艾工程办公室社会工作部

示范基地教育行政机构、区域性课题协作组教师培训、工作研讨、行业社团筹备和成立地方教育行政法规的修订、颁布一定数量和品质的青艾小屋提出项目并申报经费在青艾工程官方网站建立子站《青艾工程示范基地管理办法》青艾工程办公室学校工作部

青艾小屋学校领导、教师、学生社团、民间团体课题研究、社团活动等成功教案、活动总结等申请课题试点期间,每间小屋最多可申报五万元善款在青艾工程官方网站建立子站《青艾小屋管理办法》青艾工程办公学校工作部

志愿者个人、民间组织捐款、提供合作信息、参与专业活动劝募成功;对接活动成功守法公民根据到账善款数目给予适当活动经费补助 《青艾工程志愿者守则》青艾工程办公室社会工作部

第八条 青艾工程示范基地

1. 示范基地的活动主体是地方教育行政机构、区域性课题协作组。主要工作内容为区域内师资培训、工作模式研讨、地域性宣传材料印发、行业社团筹备等。成果主要体现形式是地方教育行政法规的修订、颁布。成立示范基地的基础是一定数量和品质的青艾小屋。示范基地可以向青艾工程办公室提出项目,并申报一定数量的经费。要求每个基地在青艾工程官方网站设立子站;

2. 一般每个地区(地级市)仅一至三间;

3. 要求县级或县级以上重点中学骨干教师牵头,当地教育行政主管部门领导为项目组成员或顾问;

4. 有至少十位计划开展青艾小屋项目的周边学校教师签名支持;

5. 具体任务为一年内发展并指导至少十间青艾小屋。

第九条 青艾小屋

1.青艾小屋的活动主体是学校领导、教师、学生社团、民间团体、子课题组。主要工作任务为课题研究、社会活动等。主要成果形式是教案及学生课堂内外教学活动总结等。申报青艾小屋的基础是申请中国教育学会“十一五”科研规划重点课题“艾滋病和性教育电影课”的子课题。试点期间,每间小屋最多可向青艾工程办公室申请五万元善款。要求每个小屋在青艾工程官方网站设立子站。

2. 小屋数量不限,高等院校可以学校或学院形式、职业技术学校和普通中学则以学校形式申请;

3. 要求有一定的防艾和性健康教育工作基础,配备专门负责人员;

4. 要求要上级主管单位的支持??学校老师要求校方支持、学生社团要求学校主管部门如学校团委支持。<BR

第十条 社区青艾小屋

1. 少量试点,疾控中心、计生部门、民间团体、研究机构、医院均可申请;

2. 要求单位在当地有较高的知名度,并有相当青少年防艾与性健康宣传与救助工作经验与成果;

3. 要求单位盖章,领导推荐;

4. 作为学校工作的补充,实验探讨社区防艾和性健康教育工作的模式。

第十一条 青艾小屋项目工作流程和内容

1. 各计划开展项目的单位,提交筹备报告(含工作计划、资金计划等内容的《项目申请书》);

2. 青艾工程办公室组织进行报告审批,给出修订建议并拨付款项,组织对申请单位青艾小屋挂牌(同时由青艾工程办公室学校工作部开展目标人群针对性问卷调查);

3. 小屋建置(要求项目实施单位提供详细单据,筹备期内采购可进入预算);

4. 由青艾工程示范基地组织的区域性师资培训、课题研究;

5. 项目活动:

1) 课堂教学、专家报告;

2) 小组讨论、学生辩论赛、兴趣小组(网络、板报等);

3) 家长课堂、社区宣传;#p#分页标题#e#

4) 图书阅读和讨论、电影课;

5) 其他活动。

6. 学期自评:强调分门别类的活动、活动报告数量、经费使用等内容,填写《学期自评表》;

7. 中期访问:安排青艾小屋项目捐赠者实地考察;

8. 年度评估:示范基地由青艾工程办公室学校工作部组织,主要是实地评估调研,一般形式是访谈、问卷等;

9. 出版系列文件(要求由示范基地牵头组织):

1) 工作手册;

2) 评估报告;

3) 推荐读物;

4) 教材:课本类、教案(课件)类、电影类;

5) 资讯:活动图文报告、活动宣传单、不定期项目报告等。

10. 根据各项目组实施情况,参加或支持由青艾工程办公室组织的其他各类活动。

第十二条 每个青艾小屋项目组与一间青艾小屋对应,均有标准名称和唯一编号,此标准名称和编号由青艾工程办公室核准发布。各单位青艾小屋项目组负责人可自行拟定别名并报学校工作部备案,以供其他场合使用。即,此间青艾小屋尚可兼有相关功能,挂其他牌子,但应报学校工作部备案。

第三章 申请与立项、项目管理

第十三条学校工作部对全部项目负有管理职责,并指导受委托单位(各青艾工程示范基地)的管理工作。项目实行目标管理与过程管理相结合。管理工作主要有评审立项、日常管理、不定期项目检查、项目评估(包括队伍建设、档案、经常性活动、活动简报/简讯、成果、学生反馈等)、成果征集与评选等。学校工作部据此决定对各项目组的后期经费划拨及援助计划。

第十四条 青艾工程办公室学校工作部《青艾小屋项目经费申请指南》每季度发布一次,学校工作部收到申请两周内将申报的项目提交专家委员会审批,项目按照何种类别立项由专家委员会确定。

第十五条 青艾小屋项目原则上由青艾工程办公室提供启动经费和软硬件,学校提供配套设施和经费。

第十六条 申报青艾小屋项目的负责人应具备的条件

1.具有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或有多年教育行政管理工作经验,有参加教育科研活动的经历;

2.有学生艾滋病防治、性健康、德育、心理辅导、学生工作或相关科目的教学经验;

3.能够获得适当配套经费和必要的项目执行条件;

4.能够切实承担起研究、指导和组织项目执行的责任;

5.承诺在项目申报、项目开展过程中,遵循本管理办法要求。

第十七条 青艾小屋立项申请程序

1.根据《青艾小屋项目经费申请指南》,以所在地区或单位青少年艾滋病防治和性健康教育中遇到的理论问题和实际问题为出发点确定项目内容和工作计划,按要求填写《中国青少年艾滋病防治教育工程青艾小屋项目申报书》(以下简称″申报书″)一式三份;

2.《申报书》须报申请人所在单位,对项目申请人的个人条件和项目开展条件审核同意;

3.申请设立为“青艾工程示范基地,直接向青艾工程办公室申报。若为职业中学或普通高中,则需同时经县级或县级以上教研室或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推荐;

4.青艾小屋立项应报青艾工程办公室在本地区的委托单位审查。本地区暂无委托单位的,可直接向青艾工程办公室申报。

第十八条 经评审同意立项的项目,由青艾工程办公室颁发立项通知书,并统一制作有唯一编号的“青艾小屋”牌匾。示范基地类别,由青艾工程办公室组织挂牌活动,青艾小屋及社区青艾小屋由示范基地组织挂牌,项目即可启动。同时报青艾工程在当地的受委托单位(如:青艾工程XX地区协调中心)和推荐单位备案。

第十九条 年度成果征集与评选

青艾工程办公室学校工作部将对在项目开展过程中形成的各类成果进行评选,择优推荐报刊发表、报送有关部门作为决策参考,或在一定范围内推广。其中将评出一批优秀成果加以表彰。获奖者将得到相应的精神和物质奖励。此活动由青艾工程办公室统一组织实施,自愿参加。

第二十条 学期自评

项目单位为学校或校内社团的,每学期填写自评表,在学期完结时提交青艾工程办公室学校工作部备案;非学校单位,学期评估为项目组每半年必需进行的活动。自评内容包括,研究工作(实验或调研)报告、主要成果介绍及被相关部门采纳或在教育教学中应用推广情况介绍、活动简报、学生反馈等;青艾工程办公室学校工作部会将这些内容整理后录入青艾工程官方网站项目跟踪管理系统中。

第二十一条 项目评估

青艾工程办公室学校工作部将组织专家,以抽样形式,在选中青艾小屋项目组配合下,对项目进行年度实地调研评估。

1. 内容和活动可能包括:针对学生的抽样问卷、个人访谈、焦点团体访谈、活动参与观察;

2. 学校需要准备好评估的必要文件,文件一式3~5份,包括但不限于:立项申请书复印件、研究工作(实验或调研)报告、主要成果介绍及被相关部门采纳或在教育教学中应用推广情况介绍、活动简报、学生反馈等;

3. 评估结束后将由青艾工程办公室综合专家意见,出具正式评估报告,其内容进入青艾工程官方网站项目跟踪系统。

第二十二条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项目组须书面报请所在单位同意后,报青艾工程办公室学校工作部备案:

1.变更项目主要负责人;

2.工作计划做出重大调整;

3.经费来源情况与预期差异较大,如获得其他经费渠道或资助等;

4.通讯地址、电话、联系人等情况变动。

第二十三条 凡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及教育部、民政部有关规定者、有剽窃行为和弄虚作假者、与计划严重不符或成果质量低劣者、未按计划和基本要求开展活动者、资金管理混乱者,经专家委员会审议,报青艾工程办公室批准,撤销其青艾小屋项目,收回所授牌匾,保留追缴资金的权利,向当地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发情况通报函,并在青艾工程官方网站上公布该项目的基本情况。

第四章 经费管理

第二十四条 活动收费、刻制印章等事项的管理:

青艾小屋开展师资培训等活动一般不收取费用。若各示范基地进行师资培训等活动需收取费用的,需向青艾工程办公室学校工作部提出申请,并说明收取经费数额以及使用方向,待批准后方可实行。项目组不得自行刻制印章,一般由所在单位代章。

第二十五条 经费管理

1.青艾小屋项目,主要由青艾工程办公室募集社会资金,支援学校开展活动。根据各学校不同情况,以及青艾工程办公室的善款募集情况,给予一定启动经费、配套部分软硬件设施,并在后期根据项目开展情况和书面申请逐步划拨;每间小屋的经费储备和使用情况,均在青艾工程网站上实时跟踪显示;

2.鼓励项目单位配套或自筹经费;

3.申请单位提交项目申报时须同时说明既有配套设施与经费情况,并详列经费使用计划;

4.经费的筹集和使用要符合国家有关财务制度以及本单位有关规定,按财务要求列明往来帐并保留凭证,定期在青艾工程官方网站上公布。内容包括经费来源、数量、性质,经费使用项目、具体支出方向、金额等;

5.经费的管理,具体到每间小屋,实行项目负责人责任制。不论何种情况,务必做到财务状况透明。

第五章 附则

第二十六条 本管理办法与《青艾工程宣传网络管理办法》、《青艾小屋项目财务管理规范》、《青艾工程志愿者管理办法》、《“中国教育学会‘十一五’科研规划重点课题‘用电影课进行学校艾滋病防治教育和性健康教育的应用研究’”管理办法》配合。

第二十七条 本管理办法的最终解释权属于中国青少年艾滋病防治教育工程办公室。

第二十八条 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生效,但将根据反馈意见定期修订,并于青艾工程网站公示。

中国青少年艾滋病防治教育工程办公室

2007年11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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