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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一岁艾滋病孤儿的梦想在中学校园里放飞

返回列表加入收藏加入收藏 来源:青爱 发布日期:2009-08-18 浏览:-|

   记者徐小勇报道:四年前,年仅11岁的刘强(化名)饱尝了人间的痛苦,爸爸刘国军(化名)是个有着多年吸毒史的瘾君子,对家里的事情不闻不问,更是很少关心刘强,一家人仅靠刘强的妈妈在外面打点临工糊口。 刘国军为筹钱买毒品,把家里的沙发、电视机卖了,甚至还把家里的铝合金撬下来卖掉。刘国军进戒毒所后发誓一定要把毒瘾戒掉。但刘国军几进几出戒毒所终不能戒掉,而且染上了艾滋病,2004年3月的一天,刘国军死在家中。刘强的妈妈不堪忍受一贫如洗的生活,趁夜去了一个家里人都不知道的地方。

   几年来,刘强跟着奶奶生活在一起,仅靠奶奶微薄的退休工资过日子。因奶奶无力支付刘强的学费,刘强只能辍学在家,因为知道自己是艾滋孤儿,刘强性格变得孤僻。

   南昌市西湖艾防所得知这一情况后,主动来到刘强的家,了解其家庭情况。通过开会研究决定为刘强的奶奶办理低保,但是因吸毒致贫并不符合办低保条件,通过艾防所的多方努力,还是为刘强奶奶破例办理了低保。艾防所人员通过谈话,得知刘强还愿意上学,于是主动联系区教体局办理学杂费减免事宜。刘强上初中时,艾防所人员又主动找到南昌市教育局,顺利为刘强办了初中学杂费减免。如今,刘强在学校读书成绩有了很大的进步,思想上有了转变,他对常看望他家的艾护人员说,他要尽快学会本领,赚钱报答社会上关心他的人。

   【《艾滋病防治条例》第45条规定:生活困难的艾滋病病人遗留的孤儿和感染艾滋病病毒的未成年人接受义务教育的,应当免收杂费、书本费;接受学前教育和高中阶段教育的,应当减免学费等相关费用。】

   来源:大江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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